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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白银市政府印发《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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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甘肃白银市政府印发《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将用3年的时间开展全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制约、影响城市发展和市民居住环境的“顽疾”将逐步得到治理。

  全面改善城市环境

  完善基础设施。到2018年底,完成城市(县城)主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失管小区整修改造;到2020年底,全市新建改造污水管网530公里,实现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污水应收尽收;已纳入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收运覆盖范围内的城区,严禁审批新建、扩建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填埋场。

  整治市容环境。取缔有碍交通、影响市容的“马路市场”;整治交通环境,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统一规划设置停车场、点,规范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禁止在盲道和无障碍设施上停放车辆。加大对出租车、公交车环境卫生和文明运营的管理。

  专项治理架空线缆。集中整治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电视线“三线”乱拉乱挂现象,彻底消除城市“蜘蛛网”。纳入城市综合管廊范围内的全部“入”廊。

  抓好乡村环境整治

  整治农村环境卫生。黄河、祖厉河等河流沿线乡镇要加快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于2018年底前建成投用。其他有条件乡镇2020年底前建成投用。

  抓好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力争2019年10月底前,实现“户有垃圾桶、社有垃圾收集点、村有垃圾分拣转运场、乡有垃圾分拣中转站、片有建筑垃圾专用填埋场”。

  治理河道流域环境

  抓好河道流域环境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重点加大黄河、祖厉河等白银境内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对辖区内河道实行常态化巡查,全面清理沿河两岸垃圾、非法排放口,打捞水面漂浮物,减少污染物入河,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严肃查处生活、工业污水直排河道行为,确保河道水渠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污水排放、无有毒有害物质直排。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洗砂行为。

  建立健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确保河流生态环境良好、河流水质达标,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探索建立对废旧商品回收企业进行激励的奖补政策,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和减量化。

  依托银东工业园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积极推进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基地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

  深入推行“限塑令”

  综合治理“白色污染”

  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使生产企业提供符合规范标准的塑料袋,使消费者不用、少用、复用塑料购物袋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对农用塑料、各类泡沫塑料包装物等,推行规模化分拣和分级利用,建立回收、运输、贮存到再生利用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引导消费者对轻质易迎风飘浮的塑料泡沫包装物(袋)、农膜、购物袋等,采取先打结捆绑后再投入垃圾箱的方式进行处理,防止塑料垃圾乱飞乱挂,从源头上治理“白色污染”。

  《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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