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国内
常州建立生态公益岗位劳务代偿工作机制
| |

江苏省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案件中开展生态公益岗位劳务代偿的办法(试行)》工作机制。天宁区还召开了首例生态公益劳务代偿案件磋商会,围绕污染企业是否适用劳务代偿、如何开展劳务代偿、如何验收劳务成果等开展研讨。


这一工作机制是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在江苏省第一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共同明确了劳务代偿的启动流程、磋商程序、代偿标准、协作执行单位的选定等具体问题,有利于保障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中,磋商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和合法性。


据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态公益岗位劳务代偿即让赔偿责任人提供有益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劳务,以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既严惩侵权人的生态环境污染行为,又通过侵权人以劳务代偿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保证生态功能性的修复,是凸显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生态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于赔偿责任人,这一做法彰显了行政执法和司法温度,打消了其因对侵权人有较重资金赔付压力,而产生的消极被动态度,减轻资金方面的负担,有助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实现。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检察部门本次携手联动,也是常州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打造“现代化城乡治理样板”的一项有力实践,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从制度走向实践,有效破解了“企业破坏生态、政府修复买单”的被动困局。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1997-2027 Chinaenvironment.com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环保网  京ICP备12004549号-1 京ICP证07072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1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