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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预警、应急,日照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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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全面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以“消除环境隐患、防范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隐患排查,聚焦落地整改,提升应急能力,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定期研究、督办通报生态环境安全工作。今年已召开4次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会议,印发《市局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有关职责》,制定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成立了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采取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方式开展问题自查,制定详实全面的问题清单与整改提升方案,着力查问题,找短板,补漏项,切实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自4月起,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在系统主要领导执法微信群里每天发送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全力保障环境安全。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426家环境风险企业确定了风险等级,实行差别化管理,对重大环境风险区企业实行检查全覆盖。开展了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修订了市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和市局应急预案,所有区县政府和分局的专项预案已印发,岚山区还制定了《陆源溢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截至目前,全市1342家企业编制了应急预案,积极构建市、县、企三级预案体系。围绕危化品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次生、油气管道泄漏等不同情景组织开展演练,不断推动演练常态化实战化,提升实战能力。


突出抓好岁末年初、两会一节等重大时间节点和重要时期环境风险防控,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市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带头抓,分管负责同志包保区县、查业务领域分工抓,市局职能科室单位按职责具体抓,分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的责任体系,聚焦“一废一品一库”,开展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排查整治。去年以来共派出检查组636个,出动人员2225人次,检查企业1192家,责令限期整改96家,责令停产停业29家,责令限产32家,关闭取缔57家。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明确市局领导、科室单位和分局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形成层级责任体系。指导督促危废处理企业依法制定完善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市476家涉危废企业、8万余人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发放明白纸500余份。对危废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组织全系统和企业开展了环保设施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会议,先后两次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已排查1028家企业环保设施,发放880份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告知书,105份提醒函。建立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底数清单、隐患整治清单等“八个清单”,每周、每月、每季度定期调度,动态更新。


为提高“预警应急”保障能力,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调整应急专家库,成立63人的专家组。与9家企业签订了环境应急物资保障协议,建立“以市级保障为支撑、区县保障为依托、重点企业储备为基础”的物资储备体系。先后两次开展了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和安全工作专题培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344人和涉危废企业263家、321人参加培训。组织驻市监测中心、区县监测机构、社会检测机构和重点企业18家单位构建“四位一体”环境应急监测网络体系,统筹全市150名专业技术人员、80台应急监测设备等应急资源,形成应急监测整体合力。与连云港市签订《绣针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协议》,全市3个化工产业园和1个重点监控点按期建成运行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


为推动东港区三庄河、莒县宋公河“南阳实践”工作落实,日照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两区县政府和水利、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到济宁学习“南阳实践”的先进经验,委托第三方编制应急处置方案,并形成“一河一策一图”,确保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将高标准推动“以案促建”专项活动,扎实推进“南阳实践”应用,以“清单+责任制”压实责任,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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