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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着力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 聚焦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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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 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坚守“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站位,提升“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的情感站位,弘扬“闻风而动、接诉即办”的工作站位,带去“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效果站位。


深化改革,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立足“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造了网上信访、领导信箱、举报热线、微博微信、电子邮件等多种便民通道。2019年湖北全省涉环保问题网上和电话投诉占信访总量的94.5%,来信来访大幅下降。


二是强化平台建设。统筹“信、访、网、电”一体化平台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网上受理制度。利用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阳光信访平台实现全省生态环境信访事项统一接收、统一流转、统一监督、统一评价,打造“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的工作模式。


三是狠抓业务规范。着力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和效果,细化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察督办、复查复核等各环节制度支撑,让责任落细落小、工作有标可对。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强化抽查、回访、督查督办,开展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经常性抽查、实地检查和培训,网上查程序规范与网下查问题解决相结合,切实纠正工作中的不规范问题。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2019年以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履行湖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职责,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和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落地。湖北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信访工作队伍得到整合加强。通过“双促双建双打造”,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共进。


五是强化作风建设。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强化信访工作人员为民意识,深化主题教育活动成果, 2020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整改信访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0个。


领导重视,以上率下高位推进责任落实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先学一步,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省委书记应勇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多次对全省信访工作作出批示指示。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成立由厅长吕文艳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环境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二是领导以身作则当表率。去年主题教育活动期间,湖北省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将安陆市解放山水库饮用水水源问题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亲自抓整改,直接推动安陆引徐济安饮水工程落地。湖北省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每年针对涉众面广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案件进行信访包案,带头推动解决问题。


湖北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领导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带头践行“四门四访”工作法。厅长吕文艳每年亲自审定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包案工作方案,对写给她本人的信访件,件件有批阅、有督办,对重点和敏感的信访事项,事事过问、狠抓到底。


湖北省各市(州)、各县(市、区)以及省直相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重点交办件以及本辖区内的重点信访件进行领办和现场督查督办,实行清单式、销号式、问责式整改,推动信访问题查办有力有序开展,并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三是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湖北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据《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的部门职能职责,修订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制定清单。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严肃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压实各级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打造闭环责任链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保工作合力。


完善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一是完善内部协作联动制度。涉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信访投诉件,及时转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回应群众关切。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宣教中心安排专人转办搜集网络舆情,及时编印网络舆情周报,第一时间将涉环境问题的舆情提供给厅应急信访处,信访处及时梳理“12369”热线等各渠道受理的群众投诉,向督查办、省执法局提供线索,对于重点信访件,组成联合调查组实地调研督办。对群众反复投诉、整改不力的,移交纪检部门,严肃追责问责。2020年上半年移交涉黑涉恶线索3起,会同业务处室办理信访件16件,相关工作人员7次赴现场调查督办,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纳入驻点执法和帮扶范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将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驻点执法及定点帮扶行动有机结合,梳理相关有效信访投诉,以问题清单的形式,交执法监督帮扶工作组进行现场核查督办,督促限期整改。这一做法在2019年国庆及军运会期间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纳入环保督察范围。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为契机,将长期未能解决的、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等重难点信访件提供给各级督察组和区域监察专员办公室,视情开展督察。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妥善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是严格执行首访首办责任制。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和改进初信初访办理,做到“简单事情马上办”、“疑难事情协调办”,通过各项措施手段,打好源头化解和调解疏导组合拳。同时,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沉,及时回应、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化解各类矛盾。


五是持续加强环境法治化建设。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重新修订了《湖北省生态环境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清单》,推动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确保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切实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批地方标准接续出台实施,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相关制度不断完善,为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提供了强力支撑。


六是动员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财政厅印发《湖北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试行)》,全国第二个出台省级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2020年6月底,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拟定《湖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经广泛征求意见,拟于年底前修订完善并报批发布。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办理结果,将主题教育期间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办理情况和每月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在厅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目标导向,从根源上减少环境信访总量


一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近年来,湖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两次视察湖北讲话精神,以污染防治攻坚、长江大保护、环保督察整改、生态示范创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等工作为抓手,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二是严把环评准入关。近年来,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预防为先,各级严把环评准入关,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批。在环评审批工作中对有环境投诉尚未结案的、选址不合理可能引发环境矛盾纠纷的、治污措施不到位存在环境信访隐患的项目,实行“三个缓批”,从源头预防环境信访问题产生。


三是加强分析研判。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坚持开展信访数据分析、矛盾研判工作,全面把握环境信访在数量结构、行业地域分布、污染因子特点、表现形式等方面的新趋势、新变化,梳理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移交业务部门深入研究。将研究结果作为行政审批、政策制定、区域环评、排污许可、信用评价、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重要参考要素。落实重要敏感时期“零报告”制度,为两会、国庆、军运等重要敏感时期全省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是常抓监管执法。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狠抓日常监管执法和驻点执法、定点帮扶,以严格执法监管助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上半年,全省累计出动环境监管执法人员130108人次,累计检查60147家次,发现的97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通过自动监测、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方式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减少现场执法对企业的干扰。


五是持续开展矛盾排查化解。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加大领导包案、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落实力度,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积案化解,实施清单化管理和销号制度。2019年,湖北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16个涉环境信访突出矛盾问题,全部得到有效化解。2020年上半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系统共排查出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矛盾纠纷513件(化解410件),其中积案51件(化解32件),落实领导包案248件,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人员381件,组织领导干部接访482批次,组织领导干部下访544批次,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生态环境权益。


下一步,湖北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改革,铸牢信访工作全链条,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综合施策狠抓信访积案化解,实实在在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办理上加“速度”,在答复上求“精度”,在服务上增“温度”,在督办上加“强度”,在分析上拓“深度”,在舆情上控“热度”,不断提质增效,切实提高服务决策、服务群众水平。


生态环境部信访投诉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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