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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等4单位推进垃圾分类“上海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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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分类看似是“小事”,实则是“大事”。它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是一种“新时尚”。


     如何让居民主动接受生活垃圾分类这一理念,并把它当作一件“时尚”的生活方式?上海经过近10年的摸索,已经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新模式。


      2019年2月在上海举行的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上,上海市人民政府、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教育委员会及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委员会等单位负责人分别交流分享了垃圾分类“上海经验”。


       推进垃圾分类 推动绿色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上海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系统性明显提升。加强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制定修订了一批法规规章以及配套政策。二是覆盖面明显扩大。实现单位全覆盖、居民区覆盖率达到80%及设施、宣传、收运规范达标率达到64%。三是实效性明显提高。全市每日湿垃圾分出量达到4320吨、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量达到4800吨。四是承载力明显增强。建成“一主多点”共14座末端处置设施,处理能力达到每日28650吨。


       强化组织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


      上海市推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四套班子合力抓、合纵连横系统抓”模式,把垃圾分类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加强总体部署,先后出台实施了垃圾综合治理方案、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同时,成立了由20个委办局和16个区政府组成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形成市、区、街镇、村居四级组织系统,同时将垃圾分类纳入地区领导班子考核体系。


     坚持全程管控 注重系统推进


     针对垃圾分类涉及环节多、管理链条长的特点,在前中末端齐发力、共推进,努力构建环环相扣的管理体系。


      前端增强社会认同度。明确居民家庭“一严禁、一鼓励、两分类”的简化分类要求,固化“定时定点为主、楼层设桶为辅”的垃圾收运模式,深化“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获益”的绿色账户理念,完善激励措施,促进市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中端完善设施适配度。全面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标识和作业管理,建成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等分类清晰的清运系统,坚决杜绝混装混运。改造中转设施,重构可回收物专项收运系统,初步形成“两网融合”点、站、场回收利用体系。


     末端加大投入保障度。到2020年,上海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能力将达到每日3.28万吨,湿垃圾处置能力达到每日7000吨。


      聚焦重点领域 突出四项举措


      落实“强制分类”。积极推进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对党政机关开展集中检查,并将其纳入后勤事务管理考核。制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制度实施方案》,区分“景区、商业区、开发区”等不同类型区域特点,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措施。


      注重“整区推进”。以典型小区、典型案例为引领,加强区、街镇整区域推进,推动“盆景”向“风景”转变,提升整体水平和综合效益。


      采取“分类补贴”。深化跨区补偿等政策措施,突出“引逼机制”,提高生活垃圾导出区对导入区的环境补偿费。制定湿垃圾设施建设退坡补贴政策,加快末端处置设施落地。


       搭建“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品质监控,推动源头追溯以及流量、流向全过程监管。


      推动社会参与 形成共治格局


      社会共治“大协同”。把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形成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居委协调、物业参与“四位一体”工作格局。举办“垃圾分类定向赛”等活动,将“垃圾分类+”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的作用,积极推进公益活动。


      媒体宣传“大氛围”。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加强政策解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牵头推进,形成全方位、多层面、密集型的宣传网络,每月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日”活动,让垃圾分类理念进社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


     教育培训“大推动”。制作宣传指导手册,推出专题访谈。通过小手牵大手,推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


     突出制度保障 确保长效管理


      开门立法求共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共同成立立法调研小组,围绕“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社会普遍参与”的立法思想,重点研究约束手段和执法可行性、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垃圾源头减量、末端资源化、管理智能化等问题,并广泛征求意见,凝聚社会共识。今年1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考核监督重实效。每月对各区、各街镇垃圾分类容器配置、社区宣传、分类驳运、自我检查、品质抽查等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和台账检查。开展满意度测评,结果在报刊媒体上公布。建立混装混运社会举报平台,实现源头、收运、中转与处置主体互相监督。发挥文明督导员作用,开展专项监督。


      严格执法动真格。率先在中心城区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行动,对执行不力的物业、环卫收运企业等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实行市场退出。持续开展单位执法行动,去年检查各类单位1万多家,开出整改通知单836张、处罚单157张。


    加强能力建设 注重环节衔接 着力构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6年年底以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力争2019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全程体系建设目标,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统筹布局 合理规划 加快全程体系建设


      上海市全市16个区将分两批(第一批6个区,第二批10个区)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系统,并要求所有区先实现全覆盖、再实现全面达标。


      源头分类投放及收集环节的设施建设。一是规范分类投放设施设备配置。逐步更新改造全市1.2万个居住小区、超过1.7万个定时定点垃圾箱房;实现容器、标识、宣传、公示、配置“五规范”。二是规范家庭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促进居民家庭养成分类投放习惯。三是强化分类驳运(收集)监管,开通市民投诉平台等方式,促进垃圾分类收集的规范。


      分类运输及中转环节的设施建设。一是提升分类运输能力,大幅增加干、湿垃圾及有害垃圾分类运输专用车辆保有量。二是重构可回收物专项收运系统,由“市场化体系”调整为“准公益性体系”。三是改造分类中转设施,到今年年底市属中转码头配置基本满足中心城区湿垃圾中转需求。


      分类处理环节的设施建设。到2020年年底,全市干垃圾焚烧能力提高至2.08万吨/日、湿垃圾资源化能力提高至每日0.7万吨,可基本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科技引领 管理创新 建立各环节双向监督机制


      上海市采取“科技+管理”模式,整合社区现有的智能监控装置、运输车辆GPS设备、网格化监控等资源,建立了市、区、街镇三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中转、处置“五个环节”全程监管体系。


       源头分类投放及收集环节。结合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推行“定时定点”投放,督促居民正确开展垃圾分类;开放面向公众的监督举报平台,鼓励居民参与对分类管理责任人分类驳运、存储的监督,形成市民与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双向监督的机制。


      分类运输及中转环节。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强化环卫收运作业的监督管理,杜绝混装混运。对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建立“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运;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倒逼机制。对拒不配合进行源头分类驳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予以市场退出等处罚。强化中转站对环卫收运作业企业转运进场垃圾进行品质控制,对分类品质不达标的予以拒收,对混装混运严重的实行市场退出。


       分类处理环节。实现末端处置企业进场垃圾的品质自动监控、来源全程追溯。制定差别化生活垃圾收费处理制度,对干垃圾量、符合质量要求的湿垃圾和可回收物量分别进行核定。建立面向区、街镇级的、与垃圾分类质量相挂钩的奖惩得当的垃圾处理费制度。


      科学规划 多方合力 重点推进末端设施建设


      齐心协力,主动作为。市政府成立全市环卫设施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解决设施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组建重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推进专班,一人对一区驻点督促抓推进;明确各区政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相关部门采取批前指导、并联审批等方式,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期限,激励各区加快完成项目前期立项,尽快开工建设。


      细心谋划,提早应对。全市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通力合作,聚焦群众最为关心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策略、落实应急预案,做到“群众有所呼、我即有所应、回应应有效”,切实缓解“邻避效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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