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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是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专门法特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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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 余璐)30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在会上表示,《长江保护法》是一部保护长江全流域生态系统,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专门法和特别法。


别涛介绍说,《长江保护法》已列入十三届人大立法计划一类项目,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牵头起草,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去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长江保护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随后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长江保护法》将于下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


作为一部流域立法,《长江保护法》如何防止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对此,别涛表示,目前的《长江保护法(草案)》确立了系统保护、统筹协调等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确定立法方向和定位。长江保护法的起草工作原则包括:坚持系统保护,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着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实施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全流域合作,协同保护等。


二是建立统分结合、整体联动的长江流域管理体制。打破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局面,整合干支流、左右岸和上中下游治理能力,通过国家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建立起统分结合、整体联动的长江流域管理体制。


三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和统一信息发布。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制度,建立更完善严格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健全流域内资源调查、环境监测、生态环境风险预警、环境应急体系和监测信息共享和统一发布制度。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长江保护法草案的修改完善,推动长江保护法早日出台和生效实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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