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沅江市胭脂湖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做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要求,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在环境影响(含社会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沅江市胭脂湖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地理位置:沅江市胭脂湖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位于长舂垸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办事处,地理坐标东经 112°05′~112°20′,北纬28°43′~28°48′。
4、工程内容:包括1.75km胭脂湖与浩江湖连通人工运河;4处河汊湖底清淤,清淤面积10350亩;52.48km岸线修复、防汛通道及水景观工程等配套设施;59.98km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1处主坝6处副坝1处进水闸除险加固;15处拦河坝加固;29处抗旱机埠改造;11处45km撇洪渠加固;5处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10各村30处小型截污工程。
5、总投资:103797.4万元。
6、建设工期:建设期为3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沅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春椋 联系电话:13787471008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889号监测楼4楼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731-85622710
传 真:0731-85622710 电子邮件:258226958 @qq..com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本工程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对区域水质的影响、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影响、噪声影响和人群健康影响。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砼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外排;机械设备运行、检修、设备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通过油水分离池处理后外排;
2、施工期主要废气污染为施工燃油机械排放尾气、施工产生粉尘和运输扬尘。施工期将采取人工清扫和洒水的方法对扬尘进行控制;施工期燃油机械排放尾气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运行产生噪声和汽车运输产生交通噪声。工程施工计划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间,避开居民的休息时间,对处于居民区附近的施工,在21时至次日7时禁止高噪声设备运行。对于汽车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控制超载、限速和限制鸣喇叭。
4、施工期大量施工人员聚集,如不注意卫生可能引发传染病流行。施工期将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卫生检疫,禁止有传染病的人员进场施工;专人负责施工人员公共饮用水、饮食卫生管理,注意垃圾清除和其他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实时运用生石灰等杀灭蚊蝇幼虫;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临时生活区进行防疫消毒;保持工程临时生活区环境卫生,发现疫情及时通报、隔离,及时处理。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和要点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经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在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工程是可行的。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沅江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