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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2016年市政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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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河区2016年市政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已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21号、【2016】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巴彦淖尔市市政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BH-2016-123(施工第一标段);

BH-2016-146(施工第二标段)

BH-2016-147(施工第三标段)

BH-2016-148(施工第四标段)

BH-2016-016(监理)

2.2工程名称:临河区2016年市政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2.3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临河区511地质队家属院建筑改造工程(外墙涂料26073㎡,女儿墙及压顶3733米,院内围墙1152米,拆除原有院墙817.6米,新建院墙817.6米,保温线条装饰线9279米,GRC装饰线条400mm以内397米)

第二标段:临河区511地质队家属院综合改造工程(沥青砼路面4534㎡,工字砖人行道3255㎡,路缘石2030米;室外给水管聚乙烯、塑料管件(弯头、三通、四通、阀门)、砌筑井2833.9米;HDPE双壁波纹管、砌筑井、雨水篦子、整体化粪池2529.6㎡;室外庭院灯11盏,室外电力电缆4665米,壁装路灯63盏,室外草坪灯28盏,室外电力电缆配管9230.08米,室外悬挂配电箱61台。

第三标段:火车站广场及红铁街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拆除、恢复沥青砼路面5849㎡,拆除、恢复广场硬化13975㎡,拆除、恢复工字砖人行道10142㎡,排水管道7666米,污水井清理维修55座);红铁街道路及火车站广场改造路灯广场(电力电缆2896.07米,电缆保护管555.32米,广场庭院灯9盏,广场高杆灯6盏,新建路灯32盏,广场路灯22盏)

第四标段:临河区警犬基地等零星改造工程(外墙涂料22701㎡,广场硬化拆除、恢复5673㎡,工字砖硬化8629㎡,沥青砼路面1803㎡,墙面装饰抹灰4950㎡)

2.4建设地点:临河区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符合内建工【2016】138号文件《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第二、三、四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符合内建工【2016】138号文件《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注:监理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监理乙级及其以上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相应资质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符合内建工【2016】138号文件《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施工企业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报名时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表》或《区外建筑企业入区承揽业务信息报送表》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准备三份加盖公司公章)

监理企业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注册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报名时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表》或《区外建筑企业入区承揽业务信息报送表》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准备三份加盖公司公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19日至2016年0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在巴彦淖尔市华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地址:临河区胜利南路亨府宾馆二楼8888房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09月19日至2016年0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在巴彦淖尔市华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持以上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施工第一、二、四标段800元/份,施工第三标段1200元/份,监理8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2日15时30分,地点为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15时30分,开标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仪式。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彦淖尔市市政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临河区

联 系 人:杨继伟 联系电话:13847880101

招标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华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临河区胜利南路亨府宾馆二楼8888房间

联 系 人:王耀威 联系电话:1894788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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