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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企业:中国环境治理的先锋与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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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由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主办的“2017环保企业家媒体见面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环境商会副会长兼首席环境政策专家骆建华主持。针对环保行业并购战略和思维创新,非电工业炉窑领域污染物前端控制,环保行业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加快污染场地修复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旨在探讨环保行业发展趋势,推动产业升级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企业实现差异化发展战略,共同拓展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应对新形势下环保需求侧改革的艰巨挑战。

环保产业呈现新趋势和新特征

  2005年到2015年间,我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环境污染正在逐步得到控制。环保产业和环保企业发展壮大,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持续创新,环保企业发展成为中国环境治理的先锋与支柱。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日益深化,环境管理和市场经济激励惩罚机制体制建设协同推进。环保产业呈现出新趋势和新特征,环境污染防治领域呈现出跨界融合的新业态。环境商会会长、博天环境董事长赵笠钧针对近期环保产业情况,简要分析研判了产业发展动态。一是产业和金融资本协作的双轮驱动发展模式已较为普遍。环保产业规模和产值增速高,项目周期长且收益相对稳定,吸纳了大量社会资本进入。二是环保行业并购风起云涌。企业横向扩大业务规模,纵向延伸产业链。三是新兴产业增长点不断涌现。环境产业结构从资本密集型和人员密集型向环境技术服务型优化,环境监测、土壤修复、VOCs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等细分市场释放,带动孵化了一批新型环保公司。四是传统产业链不断拉长。伴随环保需求的专业化和定制化升级,多种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绩效服务等方式开展综合环境服务,成为面向工业企业综合治理和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常见运作方式。五是产业增长高地从环境设施投资建设转向工程运营维护领域。

积极参与两会建言献策

  今年,全国工商联经过专家初步评审和主席会议审议后,筛选出环境商会报送的2份提案初稿,即《关于推进环保领域PPP项目实施的提案》和《关于提高垃圾焚烧折算电量上限280千瓦时的提案》,作为2017年全国政协会议团体提案上报。此外,拟通过两会代表个人申报提案2份。

  《关于推进环保领域PPP项目实施的提案》显示,我国环保领域推进PPP迈入了落实调整的重要阶段,还存在着环保项目质量不高,招标程序及文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待加强,项目重建轻运,项目边界划分不科学,地方政府融资及偿债能力风险大,地方政府的信誉和契约精神不强等问题,需要完善环境服务价格调整机制,推动建立环保产业基金,完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制等。

  随着垃圾处理行业前端分选、垃圾焚烧装备技术的提升和环境管理技术升级,行业单位垃圾发电量总体升高。2012年出台的垃圾发电行业“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政策,已不适应产业实际发展现状。这种阶段性上网电价的计价方式导致平均电价逐渐下降,不利于行业发展。《关于提高垃圾焚烧折算电量上限280千瓦时的提案》提及,为了推动垃圾发电企业精细化和规范化的运行管理,建议提高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上限;确保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发电负荷率,提高上网电量;从源头上提高垃圾分类管理水平,高度重视环境技术创新。

  2015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取消了以往对污水、垃圾、危废、医废、污泥处理的增值税免征政策,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退还比例为50%-70%。税收政策调整后,环保企业税负增加,利润大幅降低甚至出现亏损。这是因为,新政不仅增加了增值税的税负,还增加了随同增值税缴纳的附加税。现行随增值税额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比例为7%,教育费附加比例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比例为2%,共计12%。而对于返还的增值税,视同政府补贴收入,征收所得税。以上税负累计约占污水、垃圾、危废处理费收入的4%-7%。造成利润率本就很低的环保企业利润大幅下降,甚至导致一些经营情况不佳的环保企业出现亏损。此外,延迟退税造成环保企业流动资金数额增加,导致了融资数额及相应资金成本提高,运营成本增加。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对环保企业的影响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进项税抵扣比例低。污水处理的成本能进行进项税抵扣的只有油料、药剂和电费,在总成本中所占比例仅约为10%-25%。垃圾处理、危废行处理的成本,可进行抵扣的只有电费、油料费用,在总成本中所占比例比污水处理更低。二是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后造成实际税负的不公平。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已运营的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企业,所购设备、建安发票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即作为成本主要组成部分的建安、设备折旧无法取得进项税抵扣。因此,《关于环保行业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与建议》提出,对污水、垃圾、危废、医废、污泥处理等免征增值税或增加返还比例;对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免征所得税;区别对待营改增实施前投产项目和实施后投产项目;完善即征即退相关细则,确保即征即退政策落地;完善“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相关细则;对应税负的增加,启动调价或补贴机制,用以抵扣税收政策调整对环保企业的影响。

  当前,非电工业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焦化、煤化工、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四大非电工业领域,煤炭气化环节因为未充分燃烧而在工艺前端产生大量的烟粉尘、硫化物及挥发性酚等大气污染物,以及含酚氰废水及含酚焦油(渣)等危险废弃物,更应注重前端煤气化过程中的污染物源头控制及清洁生产。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量大面广,生产前端配套的煤气发生炉污染强度高。现行环保治理偏重末端,前端煤气发生炉污染治理未引起充分重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前端清洁煤气化技术虽已较成熟,但尚未得到全面推广应用。因此,在《关于加快非电工业炉窑领域污染物前端控制,推广清洁燃煤技术的建议》中提出,加快新型煤气化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强化落后煤气发生装置的淘汰和环保监管,加大重点行业推广新型煤气化技术的政策支持,大力推进工业园区集中清洁制气。

呼吁规范经营和正当竞争

  执行会长黄晓军代表环境商会宣读了致所有业界同仁的倡议书。一是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不伪造监测数据,不协助篡改删除污染排放数据,抵制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坚守道德底线。推动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保障环境产品和工程服务的质量,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要求。整改企业积极形成制度化的日常监管机制,规范自愿性环境信息的披露,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验,重塑企业品牌和行业形象。二是共同营造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维护良好的行业秩序。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环境技术的研发和集成,带动工程服务及产品质量和效率的提升,构建差异化的业务结构和发展战略,积极创新环境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夯实市场地位和形成核心竞争力,抵制恶性竞争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发挥环保平台资源整合优势

  本次会议以“环保企业:中国环境治理的先锋与支柱”为主题,出席的企业家代表有环境商会会长、博天环境董事长赵笠钧,环境商会执行会长、威立雅中国区副总裁兼董事总经理黄晓军,环境商会执行会长、科达洁能董事长边程,环境商会副会长、海湾环境董事长魏巍,环境商会土壤修复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高能环境修复公司总经理魏丽。环境商会自2007年成立至今,十年间充分履行企业帮手、政府推手、行业助手的职能,未来将继续发挥平台的企业集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促进企业合作共赢和正当竞争,推动商业模式和融资模式创新,加强环保行业与社会各界的对话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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