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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水环境治理项目问题和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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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居住生活环境质量的提高,人们对水污染问题愈加看重,因此,水环境治理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但目前EPC水环境治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建筑企业在水环境治理领域业务中的核心竞争力,本文就EPC水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层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初步思考,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期为当前EPC水环境治理项目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水环境综合治理;EPC总承包模式;技术支撑营销体系


引言


随着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印发,水环境治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的地位愈加重要。EPC是一种新型的水环境整治项目管理模式,在水环境治理领域占据较大的市场。但是经实施发现,EPC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须改进的问题。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建筑企业在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能力,增进民生福祉,本文就EPC水环境治理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


1.治理目标和投资不匹配


目前很多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规定了考核标准,要求河道治理后要达到很高的水质标准。制定水质考核标准是保障治理效果的有效措施,但水环境综合治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受到的拆迁、资金、体制、管理、周边开发等制约因素影响,还有小区地块内混错接问题、补水水源问题、管网清淤维护问题、企业偷排漏排等变量因素影响。很多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没有进行本底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就开始急于招标。寄希望于一次解决几十年遗留下来的问题,并且投资估算指标的来源和确定方式全无,造成投资决策拍脑袋,可行性研究拍胸脯,最后依靠一些强硬的“霸王条款”当做保障措施。


建议建筑企业组建本底调查、规划设计、大数据分析为核心的高端咨询团队,形成技术支撑营销能力,通过项目前期介入,为业主提供更为有效的咨询服务,帮助政府制定合理的治理目标、投资控制以及远期规划等,从而帮助后期项目建设承接和顺利实施。


2.设置苛刻进度支付条件将资金问题转嫁给施工单位


水环境治理项目由于建设资金的制约,一些EPC项目把建设资金的融资任务纳入了工程总承包的范围。或者将一些不搭界项目打包到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包内,设置苛刻进度支付条件强行要求承包方承担融资风险。如某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包含了水利设施整治、园林景观、市政设施建设等多项内容,合同约定分三期建设:要求每期多个子项目竣工数50%以上,同时产值超过50%以上才能达到进度支付条件,支付至本期计量金额的90%,但由于大部分子项目存在征地协调、图纸变更等问题,对现场连续性施工产生影响,这将造成本项目为名副其实的垫资工程。同时甲方因各种原因打乱每期项目实施顺序,预计垫资金额约为三期所有项目的实际产值的80%以上。通过延付工程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的方式,长时间无偿占用施工单位的资金。


首先按照工程规模编制进度计划,分解勘察、设计、施工各阶段任务,根据各级阶段工作任务进行工期模拟。首先,尽量梳理出建设单位负责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时间节点,包括明确合同范围及责任、勘察设计各阶段任务委托书、需要收集的资料移交节点、设计成果审批时间、规划和施工许可手续、三通一平以及用地移交、交通转换协调、组织竣工验收等,尽量避免承包范围扩大、各方责任纠纷造成工期延误,尽量争取签订补充协议,将以上内容纳入建设单位违约责任。其次,根据项目进度支付条款和工期进度计划,做好项目实施策划,包括资源配置、资金回收计划、合同风险转移、进度计划控制等措施,尽量减少资金占用时间。


3.合同权责不对等、界限模糊不清


合同条款从形式上看,业主只有提供项目基础资料、指派现场代表、授权进行监理、期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经审核确认后按合同付款,实质上全部合同主动权都在发包人手中。后续项目实施阶段合同权责边界模糊不清,发包人很容易利用合同上的主动权把所有责任推给承包方。这样的项目必将导致合同纠纷不断,合同正常履行举步维艰。


合同审核时应参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对照EPC合同中各项条款识别合同风险,必须字字读,句句看,反复理解,仔细揣摩。风险识别包括勘察设计成果审核流程、项目的实施范围、工程进度款支付条件模糊或前后不一致、设施设备调试移交方案、与其他单位的责任范围划分等,通过谈判、协商对相应条款进行补充。对于水环境治理项目涉及水质考核条款,一定要明确水质考核的主要指标、考核周期、考核方法、免考期等,保证治理考核目标可达性。从原则上讲,对于EPC的合同审查须做到合法性、有利性、严密性、可操作性。但现实情况是项目中标不易,有时原则无奈放弃。也许明知是坑,也无奈要跳。但至少合同审核可以让我们选择坑的大小,确实太大,不跳也罢。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国力的增强、发展内涵的扩展,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生态环境质量要求的大幅度提升,生态环保逐步由事业向产业转变,并且转变的速度越来越快,产业规模也越来越大,其作为产业的内涵和外延也发生了一定改变,建筑企业应主动抓住环保领域蓬勃发展的重大机遇,持续加大面向环保领域的市场开拓力,着力提升EPC工程施工总承包能力,并且积极探索EPC水环境治理行业现状问题的解决思路。从加强水环境治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创新,提高水环境治理理念。


参考文献:


[1]王慧军.水环境治理行业的困局与破局[J].区域治理,2019, (16):23-26.


[2]黄鸥.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J].给水排水,2019, 45(4):1-3.


[3]吴冰.关于城市流域水环境治理EPC模式下项目管理的探讨[J].环境与发展,2018,30(08):24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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